笔试和证件审核
(一)公共科目笔试。笔试科目为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(考试时限120分钟,满分为100分)和《申论》(考试时限为150分钟,满分为100分)。考试范围参考附件《河北省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》。
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,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。
(二)笔试总成绩合成方法。考生笔试总成绩为: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+申论成绩,满分为200分。
(三)笔试时间和地点。4月21日,9:00—11: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,14:00—16:30申论。考生分别在11个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:
1.报考各设区市职位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。
2.报考辛集市职位的考生,在石家庄市考区参加笔试。
3.报考雄安新区职位的考生,在保定市考区参加笔试。
(四)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。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,分职位按不高于3: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,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。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,或有一科缺考、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。
(五)5月24日前,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、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、是否进入面试、证件审核地点。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,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;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我们fjksw@163.com,我们将会及时处理。